如何应对医用材料类产品的收费问题?

如题所述

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产品才能顺利进入医院进行销售! 现在整个医药产品行业可以说是举步维艰,药品由于种种政策的限制,已经越来越难做,由于拥有现成的市场网络,丢弃实在是可惜,所以一部分药品从业人员改为向医用材料类产品领域发展.但此领域也存在相当大的难度,那就是对于该类产品医院应如何向患者收取费用?按照以前的做法,是直接可以按照材料费收取的,但是主管部门对医院进行规范管理后,此方法已行不通.很多以前在医院销售良好的产品也因为这个原因被踢出医院(比如说前段时间在医院销售得不错的纳米银类产品).需要在国家医疗收费目录里有收费编码的,才能向患者收取费用,如无,就无法收费,该产品也就无法在医院内进行销售.此种情况如能向主管部门进行报批获得收费编码也可进行操作,但申报新的收费项目难度非常大,即使通过种种办法能报批下来,也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现在在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产品是不能达到此种条件的.本文所讨论的也是针对此类产品.我认为有三个办法可以选择,供大家参考!一、按照相关项目治疗费用收取.此办法针对大型三甲医院.这类医院在管理上非常严格,遇到此类产品医院一般不敢轻易接纳.其实这是因为他们(医院医务科和临床)对此方面的政策不了解,不敢乱动,怕承担相关责任的缘故.其实这种操作方式是符合国家政策的.某种材料是做某种治疗之用的,而此种治疗在当地相关收费目录里面有收费编码的,都可按照此种方式操作.目录里面规定无除外内容的,该治疗费包含材料费;目录里面规定有除外内容的,除收治疗费外材料费按进价加收10%或15%收取.但按此种方法执行必须要与医院临床科室和医务科进行深入的沟通取得他们的认可方可实行.另外还有一点要注意,就是该项治疗费用的数额要与产品的市场价格相近,方具有可操作性.具体操作流程是临床科室写使用申请--医务科同意按此方法收费--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设备科谈价格--进到器械库房--使用科室申领--医生开单--患者缴费后到科室领取使用。二、按照材料费收取。此方法针对中小型的医院。此类医院一般规范管理得不严格,加上一定的攻关工作,是可以按照材料费来收取的。当然这也是最理想的了。具体操作程序是临床科室写使用申请--设备科同意并交主管院长签字--设备科谈价格--进到器械库房--使用科室申领--医生开单--患者缴费后到科室领取使用。一般按进货价加收10%或15%收取。如果和医院关系处理得好的话进到医院之后还可存放到药房,按药品流程操作就可以了。三、如果以上两种条件都不具备,而该院有自费药房或三产办的,那么也可进到自费药房,医生开单后患者可直接到该药房领取使用。但按此种方法操作,出于种种考虑,医生和患者都有顾虑,所以要想上量是很难的。故建议一般不要这样操作。以上是我的几点建议,仅供大家参考。大家有些什么好的方法也可提出来讨论,以供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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