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08-10-10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一、邻近法律部门: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等部门也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与民法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民法与上述法律部门的区别
(一)民法与经济法
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即横向联系的经济关系;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国家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即发生与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二)民法与行政法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不平等,即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而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2、行政法采取的服从、命令的调整方法;民法采取的是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调整方法。
3、行政法是由强制性法律规范构成;民法是由任意性法律规范构成。
4、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国家意志性、不对等性;民事法律关系则具有平等性、任意性等特点。
(三)民法与劳动法
1、民法调整民事关系;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
2、民事关系一般实行等价有偿原则;劳动关系则实行按劳分配。
3、劳动关系成立后,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上的隶书关系;民事关系成立后,当事人之间地位仍平等。
(四)民法与婚姻法
调整对象:婚姻法调整婚姻家庭关系
调整方法:强调平等而非等价
(注意:婚姻法一般认为是民法的组成部分。夫妻共有财产关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抚养、扶养、赡养等财产关系,适用民法中所有权等制度的一般规范。)
(五)民法与商法
调整对象:商法调整有关公司、证券、海商、保险、票据、破产等方面的商事关系(营利性)
调整方法:更需要国家干预
****法定代理: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取得的代理权。此制度发生在自然人里面。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执行代表职务),对外所作的意思表示,为代表一个人。此制度发生在法人里面。
****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后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制度。
性质是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特征:1、2、3(红皮书书上)
两者区别: 诉讼时效是时效的一种。时效是法律事实。而诉讼时效是一种法律行为。性质不一样,特点也不一样。表现形式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