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的编写应遵循哪些原则?

如题所述

教科书的编写应遵循的原则:

1、为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提供帮助:教科书编写有利于引导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与经验,主动探索知识的发生与发展,同时也应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学。内容组织应多样、生动,有利于学生探究,并提出观察、实验、操作、调查、讨论的建议。

2、具有良好的普适性与选择性:教科书编写要考虑到社会发展的现实水平和教育状况,注意教科书对大多数学生和大多数学校的适用性。尤其是,内容的选择应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体现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反映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需求。

3、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教科书内容选择体现当代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反映各学科的发展趋势,关注学生的经验,增强课程内容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同时,根据时代发展需要及时调整、更新教科书的内容。

4、强调内容的基础性:基础性是教科书的突出特点,可不能因此丢失内容的时代性和发展性。注意贴近社会生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适当渗透先进的科学思想和研究成果,为学生今后学习新知识奠定基础。

5、协调学科知识结构与学生心理结构之间的平衡:教科书要合理体现各科知识的逻辑顺序和学生学习的心理顺序。

除此之外,教科书在编排形式上要有利于学生的学习,符合卫生学、教育学、心理学和美学的要求。教科书的内容阐述,要层次分明,文字表达要简练、精确、生动、流畅,篇幅要详略得当。

标题和结论要用不同的字体或符号标出,使之鲜明、醒目。封面、图表、插图等要力求清晰、美观。字体大小要适宜,装订要坚固,规格大小、薄厚要合适,便于携带。

扩展资料:

任何教科书的编写,在着手之前,第一位的工作就是确定编写的标准。它是指导编写工作的指针, 具有方向和原则的意义,对于语文教材这样的方向性、选择性极强的教材来说, 确定编写标准, 一向是件十分重要的事。

由于国家性质和社会制度的不同,也由于编写者的政治倾向和语文教材观的不同,人们可以制定出种种不同的编写标准,其不同甚至可能是对立性的。在我国,中小学教材审定的权威机构对各种教材编写提出的普遍性标准,一向为各科教材编写者所首肯和遵行。

对语文教材的选文来说,下列五项标准已成为各种版本的编写者所共同认定和遵循的标准。它们是:思想性标准、科学性标准、启发性标准、趣味性标准和艺术性标准。以语文为例:

1、思想性标准:语文科是最富有思想性的学科。统观古今中外的语文教科书, 从未发现有不注重思想性的, 它们无一不是深刻地渗透着思想性的内涵,包括树立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培养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审美情趣以及良好的意志和品格等等。

2、科学性标准 :科学性的内涵包括表述的事物真实、解释的观点正确等。真实性的要求不仅是衡量理科和政史等科教科书的标准, 对包括文学作品的语文教科书也同样适用。

3、启发性标准:启发性这一标准, 首先意味着语文教科书的课文不但要具有语言的典范价值, 而且要具有思考的启迪价值, 编者编写的文字,诸如导语、提示语言训练材料等,都应力求给学生思考的余地。

4、趣味性标准:语文教科书应是所有教材中最有趣味的教材。一部语文教科书不管其思想性多高、科学性多强启发性多大, 如不符合学生的心理, 激不起学习兴趣,就不会产生最好的教学效果。

5、艺术性标准:语文教科书的艺术性标准是指课本中的图像系统健全,做到文图并茂、字体美观、装帧完美等。这虽然是语文教科书的物质外形, 却也是判断语文教科书优劣的一个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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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02

教科书的编写应遵循的原则:

1、为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提供帮助

教科书编写有利于引导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与经验,主动探索知识的发生与发展,同时也应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学。内容组织应多样、生动,有利于学生探究,并提出观察、实验、操作、调查、讨论的建议。

2、具有良好的普适性与选择性

教科书编写要考虑到社会发展的现实水平和教育状况,注意教科书对大多数学生和大多数学校的适用性。尤其是,内容的选择应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体现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反映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需求。

3、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教科书内容选择体现当代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反映各学科的发展趋势,关注学生的经验,增强课程内容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同时,根据时代发展需要及时调整、更新教科书的内容。

4、强调内容的基础性

基础性是教科书的突出特点,可不能因此丢失内容的时代性和发展性。注意贴近社会生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适当渗透先进的科学思想和研究成果,为学生今后学习新知识奠定基础。

5、协调学科知识结构与学生心理结构之间的平衡

教科书要合理体现各科知识的逻辑顺序和学生学习的心理顺序。

扩展资料:

一、教科书,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编写的教学用书,又称课本、教材。教科书是一个课程的核心教学材料,在编排形式上要有利于学生的学习,符合卫生学、教育学、心理学和美学的要求。教科书的内容阐述,要层次分明,文字表达要简练、精确、生动、流畅,篇幅要详略得当。

标题和结论要用不同的字体或符号标出,使之鲜明、醒目。封面、图表、插图等要力求清晰、美观。字体大小要适宜,装订要坚固,规格大小、薄厚要合适,便于携带。

二、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科书是学生在学校获得系统知识、进行学习的主要材料,它可以帮助学生掌握教师讲授的内容;同时,也便于学生预习、复习和做作业。要教会学生如何有效地使用教科书,发挥教科书的最大作用。

2、教科书也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它为教师备课、上课、布置作业、学生学习成绩评定提供了基本材料。

3、根据课程计划对本学科的要求,分析本学科的教学目标、内容范围和教学任务。

4、根据本学科在整个学校课程中的地位,研究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它是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基本途径和最佳方式,有利于确定本学科的主要教学活动、课外活动、实验活动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对各教学阶段的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做出统筹安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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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5

①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 

②知识的内在逻辑与教学法要求的统一

③理论联系实际的统一

④传授知识、技能与培养能力相结合

教科书的编写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按照不同学科的特点,在内容上体现科学性和思想性。

(2)强调内容的基础性。在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教材还要有利于培养学生把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以全面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

(3)在保证科学性的前提下,教材还要考虑到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水平和教育现状,必须注意到基本教材对大多数学生和大多数学校的适用性。

(4)在教材的编排上,要做到知识的内在逻辑与教学方法要求的统一。

(5)编排形式要有利于学生的学习。

(6)兼顾同一年级各门学科内容之间的关系和同一学科各年级教材之间的衔接。


拓展资料:

教科书,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编写的教学用书。又称课本、教材。教科书是一个课程的核心教学材料。广义,凡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全是教育;狭义,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其涵义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政体)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切记:教科书作为教育重要工具,经过严格审查,除了特殊目的外,整体是富有科学性的,虽然其不如科学刊物一样严谨,或可出现便于师生或非专业人士理解的简化说法,但是只要不篡改其本意即是非常可靠的,否则将会误人子弟。

(一)为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提供帮助

教科书编写有利于引导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与经验,主动探索知识的发生与发展,同时也应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学。内容组织应多样、生动,有利于学生探究,并提出观察、实验、操作、调查、讨论的建议。

(二)具有良好的普适性与选择性

教科书编写要考虑到社会发展的现实水平和教育状况,注意教科书对大多数学生和大多数学校的适用性。尤其是,内容的选择应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体现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反映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需求。

(三)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教科书内容选择体现当代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反映各学科的发展趋势,关注学生的经验,增强课程内容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同时,根据时代发展需要及时调整、更新教科书的内容。

(四)强调内容的基础性

基础性是教科书的突出特点,可不能因此丢失内容的时代性和发展性。注意贴近社会生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适当渗透先进的科学思想和研究成果,为学生今后学习新知识奠定基础。

(五)协调学科知识结构与学生心理结构之间的平衡

教科书要合理体现各科知识的逻辑顺序和学生学习的心理顺序。

除此之外,教科书在编排形式上要有利于学生的学习,符合卫生学、教育学、心理学和美学的要求。教科书的内容阐述,要层次分明,文字表达要简练、精确、生动、流畅,篇幅要详略得当。标题和结论要用不同的字体或符号标出,使之鲜明、醒目。封面、图表、插图等要力求清晰、美观。字体大小要适宜,装订要坚固,规格大小、薄厚要合适,便于携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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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4-27
(1)内容上,要根据教学计划一课程标准确定的教学目标及内容范围来确定教材的基本框架;
(2)在编制形式上,要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的学习心理,选择适当的教材编排方法,科学设计教材的结构和顺序,增强教材的可操作性、实践性;
(3)注意研究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
(4)设计编写与教科书配套的参考材料;
(5)教材的版式、印刷、装帧等技术问题要符合卫生学、美学和心理学的要求。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2-05-27
关于义务教育教科书的编写原则,《义务教育法》给出了基本规定;

第三十八条 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第四十条 教科书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出版主管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关于高中和高校的教科书编写,有其他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