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工程未验收,甲方以工程未验收为由不给施工方结算,但厂房已投入使用,请问是否有相关法律文件,麻烦给我个文件名,去查查资料,谢谢。
可以。
可以视为已经验收,可以提起诉讼主张工程款,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