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11-30
立法解释是人大常委会干的事。好多刑法修正案就是这种。立法解释位阶最高,理论上讲与法律的地位相当。
司法解释就是最高法、最高检出的解释,这种解释最多了,基本每部法律后面都接了司法解释。主要是因为我国立法水平太低,人大的立法没有可操作性,最高法就通过司法解释来加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比如,《刑法》里面好多“XXXX,情节严重的,处XXX有期徒刑”之类,这个情节严重就全靠司法解释来说明了。司法解释对司法机关来说比法律更重要。
行政解释就是政府对法律做的解释,基本属于乱解释。纯粹是我国行政权过大的恶果。
第2个回答 2008-11-28
《立法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很明确。
第3个回答 2008-11-28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解释权属于立法解释。不是专门出一本法典,直接针对某一个法典作出一个立法解释。比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最高法院颁布是司法解释。
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作出的解释是行政解释。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6
1,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的解释权利由宪法规定。
2,通常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级人大常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3,法律解释案的表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4,表决通过的法律解释由常委会以公告形式发布。
5,相关法律规定:
(1)《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其中的第四项即:解释法律;
(2)《立法法》相关规定:
第46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49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