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减负的弊端

减负对企业就只有好处!难道没有什么负面影响吗?请从员工、企业本身和社会几个角度分析!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问题和建议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标本兼治的力度。

一、当前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落实有差距。“两证一书一票一卡”制度在国有企业普遍实行,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的覆盖面较小,至今尚未推行;多数企业缴费登记卡没有认真进行填写登记,或只登记合理收费,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收费公示制刚刚起步,加之信息传播手段不多,造成非公企业信息不对称,给一些已被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留下了可乘之隙。
(二)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有待提高。许多企业对“三乱”问题虽然反感,但不投诉,不反映,怕得罪相关部门,怕今后不好办事;对个别乱收费、不合理负担宁肯花钱买平安,不能大胆抵制,不敢如实反映情况。
(三)一些“三乱”现象还顽强存在。从发展趋势看,一是由行政向中介转移,一些政府部门想方设法办协会和学会,一些企业被迫加入各种协会;二是由硬性向软性转移,往往通过服务的形式,或利用审批的机会收取费用;三是由集中向分散转移,譬如在数量上分散、在时间上分散。从内容看,有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评比、乱评估、乱办班、乱办刊、乱拉赞助、乱办证、乱检查等等。从部门分布看,首先是执法系统,主要有工商、公安、消防、质检、劳动、卫生防疫、税务、路政管理、烟草专卖、绿化等部门;其次是中介机构,主要是有政府作靠山的协会和中介,有发证特别是市场准入和办资质的协会与中介组织;第三是部分新闻媒体,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或搞有偿新闻,或向企业施压强拉广告和赞助。从层次分布看,既有国家一级协会、中介机构、新闻单位找企业推销服务产品,或打着中央某部门、某领导的旗号和找企业搞有偿服务,也有不少基层执法部门和政府基层组织对企业提诸多不合理要求。相对而言,省级机关和部门要好些,工作也规范些。
(四)治乱减负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省以下没有专职机构,大多是部门兼管,人员兼干,没有专职干部,工作一忙就临时找人干;治乱减负经费没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很多工作有想法因没有经费支持而干不了。

二、新形势下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对策建议
解决当前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除了继续加大“治标”工作的力度外,更主要的是在“治本”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建立治乱减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从体制上下功夫。一是建议在省级以下主管部门设立专职机构。实践证明,没有专职机构抓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将直接影响其工作效能。目前,国务院已成立减负办,挂靠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有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做保障。因此,我省有必要考虑在省以下经济综合部门挂靠设立专职机构开展治乱减负工作。二是深化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推进阳光执法。在现有执法部门的基础上建立行政处罚中心和行政投诉与监管中心,实行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投诉与监管三权分离。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违法定性权,行政处罚中心依据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情况确定处罚额度,行政投诉与监管中心对投诉案件进行复核 并对行政执法与处罚部门实施监管,从而削弱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三是深化中介机构的改革,规范中介组织职能。严格控制所谓“委托”或“授权”,确有必要的,其收费标准应经物价部门批准。要下决心对协会和学会进行一次清理,凡条件不具备、工作不规范的一律撤销,根治“皮包协会”。对各种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作出规范,有偿服务应采取企业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服务”,减少中介机构对企业的干扰。
(二)从制度上下功夫。一是国家的法律体系。国家应当考虑制定一部推进和规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法律,以此规范全国的治乱减负工作。二是完善地方法规。没有地方法规的,应当尽快建立;已出台地方法规的,应及时组织修改,使法规体系更好地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三是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工作制度体系。针对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尽快出台相关的工作细则和制度,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防止违法行政的情况发生。
(三)从环境上下功夫。一是为企业治乱减负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建议将企业治乱减负经费纳入各级地方财政年度预算。二是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在各级党报、政报开设治乱减负专栏,打造一个宣传政策法规、研究工作、舆论监督的平台。三是整合资源。包括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物质资源,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参考资料:http://www.gansu.gov.cn/NareadQw.asp?Id=2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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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29
怎么说哪,企业减负比如裁员吧。首先裁员留的是顶用的那批人,(不说国企啊呵呵)这是新建工厂完成后裁员的最好理由。当然裁员的时候有可能把一些好的员工也裁掉了,这种人才流失最后损失的还是企业。员工被裁肯定会心里有疙瘩的,有的会反省自己以便为下次的工作着想,但也有一部分人可能会走极端,剩余劳动力的过盛,这给社会也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07
(一)制度落实有差距。“两证一书一票一卡”制度在国有企业普遍实行,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的覆盖面较小,至今尚未推行;多数企业缴费登记卡没有认真进行填写登记,或只登记合理收费,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收费公示制刚刚起步,加之信息传播手段不多,造成非公企业信息不对称,给一些已被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留下了可乘之隙。
(二)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有待提高。许多企业对“三乱”问题虽然反感,但不投诉,不反映,怕得罪相关部门,怕今后不好办事;对个别乱收费、不合理负担宁肯花钱买平安,不能大胆抵制,不敢如实反映情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