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官司输了,法院如何执行!

我是被告,一审的时候官司输掉了,我不服判决,上诉到中院;但是中院那面也维持了一审的判决,昨天接到当地法院的电话,说周四来我家执行,要是不给钱就抓人。可是我没有钱,只有房子(乡下的房子,不值钱)和几头奶牛。输掉的官司是3万5千元。我该怎么办呢?请高手帮忙分析一下:
1.法院会马上就执行吗?
2.我如果用财产(房子或奶牛)来顶这个钱的话,法院会怎么给我折价?
3.如果我卖了东西来还钱的话,法院能给多长时间的期限?
4.我该怎么做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
注:在原告起诉我之前,我,原告,和另一个中间人,我们三人是很好的朋友;这个钱是我买房子的时候借原告的,后来我他们干了一年多的活,最后算账的时候就用我的工钱顶了,而且还有中间人给我打的欠条;由于原告和中间人是一伙的。他们商量后原告就不承认这回事,最后把我告上法院;同时也输掉了官司,既然顶不了工钱了,现在我准备拿着欠条起诉中间人;我可以现在起诉吗?我该怎么做才能从中间人那里拿回我的钱。

  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一方不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法院执行立案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并告知不自觉履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如果在限期内,被执行人仍不自觉履行的,法院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并视情况可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则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1-30
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也就是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中有任何一方是公民,申请执行的期限都是一年。

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便前往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函后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内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次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①法律文书。又称执行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②法定期限。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
③清偿顺序。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间接执行 在外国和旧中国的强制执行中,还有间接执行,即对债务人的人身加以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对被申请人拒不自动履行执行文书规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只能强制执行他的财产,或者强制他为一定行为,而不能以被申请人的人身作为执行的对象和手段。只有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以暴力进行反抗,妨碍执行员执行职务时,才可以依法对他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拘留;如果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强制措施, 并不是民事强制执行的手段。
2008年4月1日起实行了新的民诉法,对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加重了处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1、“法院会马上就执行吗?”:如果已经给了你执行通知,来了就会执行。

2、“要是不给钱就抓人。可是我没有钱,只有房子(乡下的房子,不值钱)和几头奶牛”:在接到执行通知后,向法院提交你最近1年的财产情况:说明你确实没有钱、不是对抗执行,承诺你愿意签定还款计划:以避免“抓人”和拍卖你的房子。如果你真的是没有财产:不应抓人。

3、“我如果用财产(房子或奶牛)来顶这个钱的话,法院会怎么给我折价?”:拍卖。或者你与对方协商折价。

4、“如果我卖了东西来还钱的话,法院能给多长时间的期限?”:这个没有明确规定,你与对方协商后告诉法院即可。

5、“我该怎么做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
(1) 向法院说明情况后,尽量争取不把你的房和奶牛拍卖、争取延期还款。
(2)如果你只有这一套唯一的住房:应当是不能拍卖的,除非你同意。但奶牛和其他财产应拍卖还款。

6、“我可以现在起诉吗?我该怎么做才能从中间人那里拿回我的钱”:
(1)如果欠条还没有超过诉讼时效(2年),而且已经到了还款期限:你随时可以起诉。如果欠条上没有明确写明还款期限:你可以在向中间人催要后再起诉。
(2)在起诉的同时、或者是起诉前向法院申请对中间人的财产保全:判决后就可以执行了。
(3)三个好朋友,难道真的没有商量的余地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1-30
1.法院会马上就执行吗?
法院会按通知你的日期准时执行。

2.我如果用财产(房子或奶牛)来顶这个钱的话,法院会怎么给我折价?
A 你的房子不会被执行,因你只有一套住房,依规定是不会被执行的。
B 你的牛会被卖掉。一般按市场价变卖。基本不会出现以被执行人不认可的价格变卖的情形。

3.如果我卖了东西来还钱的话,法院能给多长时间的期限?
你只要有还钱的明确表示,并在法院在场下声明分期还款并写下还款协议,法院是允许你们协商解决的。这个时限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自行向法院申请。

4.我该怎么做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
其实谈不到什么损失,你只要配合执行法官工作就会避免拘留之灾,态度决定一切。

与法官客气说明你会还钱,但现在经济情况差,给予必要期限你会按期还款的。并告之法官,牛是你的经济来源之一,希望其不要变卖,你会用牛赚钱来还被执行款,如每月还款1千元,这样对你能足够还款有保障并且也不致自己家造成无生活来源的境地。
第4个回答  2008-11-30
1.如果对方向法院申请了,则法院肯定会执行的。只要是收到了中院的判决。
2.如果用房子顶钱的话,那么法院肯定就会让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或者拍卖。
3.法院能给你还钱的期限一般只会很短的,当然如果申请一方同意适当延长期限的话,则可以达成执行和解,可以分期偿还。
4.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是最好,让对方当事人给你筹款的时间。同时赶紧起诉中间人,带判决生效后可以请求法院向中间人执行自己的偿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