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7
你说提的问题和你举的法条没有任何关系。
1、镇不是乡镇派出所的上级机关,乡派出所的上级是公安局,乡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他的行政行为都是以公安局的名义做出的,你对其行政行为不服,应当直接向地级市公安局或者县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2、乡派出所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不是行政行为,所以无论服与不服都不能提起行政复议,而乡派出所调解不了的民事纠纷由乡政府来调解,只是不同行政机关的民事调解行为,并不是上下级的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08
你用简单点的理解方法。镇政府是管理镇里面的事情,派出所只是管理镇里面的一个小小辖区。一个镇政府,下面都有好几个派出所啦。这是最基本的。而且派出所的警察的薪水不是全部由公安局发的。部分还是镇政府给的,既然给了钱,哪有不做事呢。给钱的就是老板,所以派出所还是听镇政府的。
第3个回答 2019-04-12
楼上说的都有道理,但太复杂了,其实很明显一句话解释,一个管块一个管条。
县公安局管所有县辖内的派出所,乡镇政府管所有乡镇内的机关单位。派出所又要听命于乡镇政府又要听命于公安局。
这种情况到了市,省,中央都是一样
第4个回答 2020-10-01
乡镇政府在某些方面是可以领导派出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