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材料具体如下:
办理房屋赠与需要哪些资料:
申报资料
1、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开具的房产业务受理收件单原件及复印件
2、赠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契证原件
4、原房产证复印件
5、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交易手续费:双方各50%
①住宅:6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10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受赠方交纳
①住宅:80元/套;
②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
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
5元/本(由受增人交纳)。
5、契税:
由受赠方交纳
①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1.5%交纳;
②非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税费的发票;
2、受赠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综上所述: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以后,应当去房管局的房屋交易中心办理商品房销售登记,房管局会颁发一个房屋销售登记(证)给购房合同的购房人,作为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以前,购房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证明,以后购房人就凭房屋销售登记(证)去换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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