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可以异地办理户口吗

如题所述

异地新生儿办理户口。具体内容如下:
1、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父母在婴儿出生30日内,带着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向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2、无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夫妻身份证到派出所审批后,签发入户证明,并带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
出国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回国后要携带国外子女出生证明,回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父母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后直接办理入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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