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的定义

如题所述

名词,是词类的一种,属于实词。它表示人、事、物、地点或抽象概念的统一名称,它分为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

一、出处:《杜晚香》:“抗美援朝,晚香还不及懂得这个新名词,李家的小儿子就报名参军了。”柳青《一九五五年秋天在皇甫村》:“他要参加农业社,却不知道这个名词。”章炳麟《訄书·订文》:“语言必先名词,次及动词,又次及助动词。”

二、专有名词:主要指人、地方、组织、机构等的专有的名称。专有名词的第一个字母通常大写,如Mary, Mr Black, Paris等。普通名词通常指人、物、概念等的一般名称。事实上,除了专有名词外,其余的名词都可以叫普通名词。

三、在英语中,名词的格有3种:主格、宾格、所有格。其中个体名词表示某类人或东西中的个体;集体名词表示若干个个体组成的集合体;物质名词表示无法分为个体的实物;抽象名词表示动作、状态、品质、感情等抽象概念等。对于普通名词可分为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

四、语法特点:主要充当主语、宾语和定语。名词一般不能直接充当状语,但少数表示工具、手段、原因等的名词可以直接充当状语。

1、例句:妈妈在洗衣服。其中名词“妈妈”、“衣服”分别做主语、宾语。

2、例句:北京烤鸭很有名。其中名词“北京”做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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