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 UCP600第三十条

如题所述

第三十条 信用证金额、数量与单价的伸缩度的解释,其中:
a.“约”或“大约”用于信用证金额或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或单价时,应解释为允许有关金额或数量或单价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b.在信用证未以包装单位件数或货物自身件数的方式规定货物数量时,货物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只要总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c.如果信用证规定了货物数量,而该数量已全部发运,及如果信用证规定了单价,而该单价又未降低,或当第三十条b款不适用时,则即使不允许部分装运,也允许支取的金额有5%的减幅。若信用证规定有特定的增减幅度或使用第三十条a款提到的用语限定数量,则该减幅不适用。
拓展资料:
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1、国际贸易步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愈加明显;2、以发达国家为中心的贸易格局保持不变,中国成为国际贸易增长的新生力量;3、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新的挑战,全球范围的区域经济合作势头高涨;4、国际贸易结构走向高级化,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发展方兴未艾;5、贸易投资一体化趋势明显,跨国公司对全球贸易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6、贸易自由化和保护主义的斗争愈演愈烈,各种贸易壁垒花样迭出。深入分析和把握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对于我们科学决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把握好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各种机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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