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不显示税额能用吗

如题所述

可以的。

税务局代 开的普通发票,一般应当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不显示税额,应该是免税的发票,一般情况下税率栏填写的是“免税”字样,而税额栏填写的是“***”。

现在税局代 开的普通发票,免税发票很多,税额栏没有金额,是非常正常的。因为按照最新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而去税局代 开发票的,一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适用3%征收率,所以,免税是非常正常的,没有税额是非常正常的,这样的发票完全可以使用。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多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部分享受免税政策,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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