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才引进政策

如题所述

广州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广州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审核迁入广州市户籍。在广州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经区认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名校(园)长、名教师、优秀医学专家等。
新引进入户人才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万元。
新引进入户人才住房补贴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住房补贴额度的50%。其中,首次申请应在人才引进批复文件×签发或高校毕业生接收系统入户卡打印时间满1年后,且引进企业为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时提出。第二次申请应在首次申请获批1年后提出。综上问题所述,广州的人才政策包括很多方面,有引进方便,补贴方面,落户方面,总而言之,人才政策的发布,是有利于人才引进的。
法律依据: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入户,是指在年龄、学历、职称、技能、岗位等方面符合条件,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入户广州,包括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广州。
第三条 引进人才入户坚持突出高端、以用为本、规范管理、方便快捷的原则,优先满足本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发展产业、总部企业以及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所需人才的入户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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