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的钟点工意外伤害,雇主要承担责任吗?

一个朋友在马路边请了一个钟点工,他是属于私人性质,在路边摆摊,有人叫就上门做事。但是在工作时间内,由于意外造成了伤害,请问雇主要承担责任吗?承担比例一般是怎么样的呢?
这个钟点工是属于私人性质,给不特定人群提供服务。服务结束,付款走人。双方合作马上结束。假如是出现工作时间内滑倒,导致摔伤这个问题。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本人不明白 是属于雇佣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钟点工有两种,一种是马路边个体性质的,还有一种是在家政服务公司里登记的,两种法律性质不一样。

后者与家政公司存在一个劳动合同关系,而家政公司与你之间存在一个服务合同关系。后者与你不存在直接关系。

前者与你是是劳务关系还是雇佣关系,我国法律目前尚无定论。
如果按照劳务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 你朋友应该承担一半的责任为宜。
如果按照雇佣关系来对待,雇主对雇员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只要雇员在进行受雇工作中因工伤事故而遭受损害,雇主就应赔偿,而不存在免责事由

所以你朋友至少要承担一大半的责任。

参考: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
1、概念不同。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
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
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并不存在服从管理与被服从管理关系。
3、提供劳动和支付报酬的内容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工所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当然也包含一定的技术成果,但通常其技术含量比较低,其报酬成分也比较单一,仅仅包括劳动力的价值。雇主享有雇工劳动的一切成果,这种成果不是雇主付酬的直接对象。
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只提供单纯的体力劳动,没有技术含量的成分,所获报酬也仅是劳动力的价值。
4、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雇佣关系中,依现代民法原则,雇主对雇员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只要雇员在进行受雇工作中因工伤事故而遭受损害,雇主就应赔偿,而不存在免责事由。
而劳务关系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

一定要承担啦。《劳动合同法》有详细说明。

钟点工意外伤害,雇主肯定要要承担责任。承担比例要看造成意外造成了伤害的原因,在造成意外造成了伤害事件中,钟点工有多大的过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0-23
钟点工有两种,一种是马路边个体性质的,还有一种是在家政服务公司里登记的,两种法律性质不一样。

后者与家政公司存在一个劳动合同关系,而家政公司与你之间存在一个服务合同关系。后者与你不存在直接关系。

前者与你是是劳务关系还是雇佣关系,我国法律目前尚无定论。
如果按照劳务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 你朋友应该承担一半的责任为宜。
如果按照雇佣关系来对待,雇主对雇员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只要雇员在进行受雇工作中因工伤事故而遭受损害,雇主就应赔偿,而不存在免责事由

所以你朋友至少要承担一大半的责任。

参考: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
1、概念不同。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
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
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并不存在服从管理与被服从管理关系。
3、提供劳动和支付报酬的内容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工所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当然也包含一定的技术成果,但通常其技术含量比较低,其报酬成分也比较单一,仅仅包括劳动力的价值。雇主享有雇工劳动的一切成果,这种成果不是雇主付酬的直接对象。
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只提供单纯的体力劳动,没有技术含量的成分,所获报酬也仅是劳动力的价值。
4、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雇佣关系中,依现代民法原则,雇主对雇员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只要雇员在进行受雇工作中因工伤事故而遭受损害,雇主就应赔偿,而不存在免责事由。
而劳务关系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有可能有三种完全不同的判决。

一、认为是雇佣关系:

雇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论受伤的雇员是否存在过失,雇主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二、认为是承揽关系:

受伤的承揽人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定作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认为是劳务关系:

一般适用公平原则,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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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法律关系的结果大相径庭,雇佣关系雇主全部承担责任、承揽关系承揽人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劳务关系各自承担部分。

对于有公司的钟点工,适用的一般都是承揽关系,由派遣钟点工的公司作为定作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而钟点工与其公司之间则是雇佣关系。公司与定作人之间肯定是承揽关系。

由于本案是私人的钟点工,因此,才会导致雇佣关系、劳务关系和承揽关系的混淆。因为,在给付劳务的情况下,三者之间如果没有明确的合同是很难确定具体的法律关系。

不仅是法律人很难判断这类法律关系,很多法官都会给出不同的判决,一般来说,如果法院无法确定又为了保护弱者,很容易采纳劳务关系,适用公平原则。或者更直接的采用雇佣关系,由雇主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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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里所说的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必须存在用人单位,雇主、定作人或劳务定作人则可以是个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1-08
双方属于雇佣关系,雇主应该承担责任,如果雇员有重大过错,那应该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

这在《最高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规定: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4个回答  2008-10-22
钟点工意外伤害,雇主肯定要要承担责任。承担比例要看造成意外造成了伤害的原因,在造成意外造成了伤害事件中,钟点工有多大的过错。

参考资料:《民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