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台州出台疫情防控关爱人才九条

如题所述


重磅!台州出台疫情防控关爱人才九条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对我市人才的关心关爱,支持人才创业企业平稳发展,充分发挥人才及人才企业作用,特通知如下:
全力保障在外人才安全返台
1.开通返台来台绿色通道
市县党委人才办要牵头人力社保、科技等相关单位,对在企高层次人才开展一对一服务,全面掌握人才返台来台时间、线路安排、身体状况等信息,经企业申报、乡镇审核、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为人才返台来台开辟绿色通道。
在铁路机场、高速路口等重要交通卡点,要根据人才需求,落实相应用人单位或主体平台负责接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除外。
2.落实隔离居住
返台来台高层次人才一般在家自行隔离,特殊情况的实行集中隔离。对在本市没有固定住所的高层次人才,由各县、集聚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相关用人单位妥善安排隔离居住,也可安排在原租住房屋,并做好日常生活服务。
3.保障人才薪资待遇
因疫情暂时无法返台的高层次人才,鼓励企业通过保障薪资待遇、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等方式留住人才,未上岗期间企业所付的薪资待遇,财政资金按照20%的比例给予企业资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时享受引才薪酬补助在原先3年的补助期限基础上延长3个月。
全力扶持人才创业企业平稳发展
4.延长扶持资助期
在扶持期内的人才创业企业或科创团队、科创平台,在创业项目资助、房租补贴、贷款贴息等方面政策资助期可延长3个月;期间如涉及考核评价的,相应顺延3个月。
新入选“500精英计划”创业项目的注册落户时间期限,在原先基础上延长6个月。
“一事一议”引进的人才项目参照执行。
已享受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相关优惠政策的,不再延长房租补贴期限。
5.加快人才政策资金兑现
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才创业企业向遭受疫情的地区捐赠本企业产品,其成本在创业资助资金兑现时,可以计入投入或销售额核定范围。
符合复工条件的人才企业,如无特殊情况的,在申请创业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资助时可先预拨付,疫情结束后再补充实地调查等程序。
6.充分发挥人才服务联盟作用
人力社保部门要对人才创业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免费为其开通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招聘服务。
金融部门协调人才服务型银行对人才创业企业进行融资需求排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低利率、提升信贷额度。
人才服务联盟单位要针对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法律问题、金融资本对接等开展专题指导和咨询。
人才服务专员要帮助企业做好复工、贷款、用工以及享受省市各级惠企政策的申报对接工作。
全力加强在台人才联系服务
7.加强安居和出行保障
加强安居和出行保障。对已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减免3个月房租;对已领取的人才房票,在原先2年的使用期限基础上可延长3个月。
各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统计汇总在已复工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名单,疫情期间按照属地原则经防疫指挥部审核同意,发放社区出入通行证;工作地和居住地跨县的,需经市防疫指挥部审核同意后发放。
8.落实疫情防护措施
根据疫情防护需要,帮助返台来台高层次人才解决疫情防控物资,发放《返岗复工告知单》和防疫指南。
9.建立代跑代办制度
对返台隔离期间的高层次人才,如有特殊需求的,由用人单位安排专人或者人才服务专员进行代跑、代办、代购等服务。
注:
高层次人才指《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各类入选的人才和“一事一议”的人才团队成员。
对因受疫情影响,虽未在台州就业创业但滞留在台州的专家人才,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
本文件执行期为发布之日起,至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三个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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