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如题所述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卓越标准与全方位支持


要想成为创新创业的翘楚,领军人才需具备一系列严格且卓越的条件。首先,基本要求包括:



    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或2000年前学位者可例外)。
    至少五年(博士毕业五年以上)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扎实工作经验,专注于研发、技术或管理培训。
    入选后需在申报企业连续工作,每年在无锡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并从申报单位缴纳个税或社保。
    项目需定位在高新区的重点支持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核心技术竞争力,且市场前景广阔,具备产业化潜力。
    生物医药项目则可参考特定政策,适当放宽来区时间和学历要求。

在分类条件方面,创业领军人才需满足以下标准:



    引进时间、企业注册要求(生物医药产业可放宽至2019年),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团队需包含关键核心成员。
    自然人出资至少占注册资本30%,或持股公司出资情况下,申报人在申报单位实缴货币出资达200万元,持股占比不少于30%(具体要求根据注册资本规模调整)。
    对于混合出资方式,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且承诺在项目期间出资不减少。

创新领军人才则需关注:



    引进时间要求,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近一年薪酬不低于24万元,并提供相关税单和工资单证明。
    立项后,企业自筹经费投入需超过100万元,且企业需符合特定的创新型企业或税收标准。
    部分海外人才回国后,需承诺全职工作并满足全职回国工作年限要求。

在政策支持上,创业领军人才可期待:



    三年内最高3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包括启动资金、风险投资奖励和贷款贴息,以及创业场地、人才公寓等实物支持。
    创新领军人才同样享有资金支持,但总额度为130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贷款贴息。

这些标准和奖励体现了对创新创业人才的高度重视和全面扶持,旨在激发创新活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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