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十条的法律适用

如题所述

民法典第十条的法律适用是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适用于在国外犯罪,经外国审判的案件。
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即外国确定的刑事判决不制约本国刑罚权的实现。换言之,不管外国确定的是有罪判决还是无罪判决,对同一行为本国可行使审判权,但对外国判决及刑罚执行的事实给予考虑。虽受外国审判,但我国仍有管辖权,这是我国司法主权独立的体现,是我国国家主权独立的一个体现。而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基于人道主义考虑,也是出于一个行为不能受到双重处罚的考虑。
关于法在国外的效力,刑法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国外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适用刑法的定罪量刑的规定,但是在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在三年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也就是说,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不管当地法律是否认定为犯罪,也不论当地法律是否处罚,只要依我国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均应受到刑法处罚;
2、外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实施侵害,依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均应受到刑法处罚,如果这种犯罪在当地不认为是犯罪或者不受处罚的,刑法亦依从当地法律规定,不认为是犯罪;
3、对外国判决的认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公民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应受刑事处罚。该行为经外国法院判决,刑法仍可追究,如果犯罪人在国外受过刑事处罚,中国刑法可对其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不管外国确定的是有罪判决还是无罪判决,对同一行为本国可行使审判权,但对外国判决及刑罚执行的事实给予考虑。虽受外国审判,但我国仍有管辖权,这是我国司法主权独立的体现,是我国国家主权独立的一个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