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9
1. 新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本))。
2. 新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3. 新规范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4. 新规范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5. 新规范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6. 新规范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7. 新规范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
8. 新规范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9. 新规范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10. 新规范明确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后的主编单位为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解释单位为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天津、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1. 新规范明确了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2. 新规范明确了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并明确了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分隔单元面积。
13. 新规范明确了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涉及电梯井底的排水问题。
14. 新规范明确了直升机停机坪应符合的规定,包括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15. 新规范新增了第8章,包括消防设施的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烟和排烟设施。
16. 新规范明确了室外消火栓系统的设置条件,包括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17. 新规范明确了建筑外墙设置有玻璃幕墙或采用火灾时可能出现墙体脱落的建筑材料时,供灭火救援用的水泵接合器、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应设置在与建筑外墙一定距离的相对安全位置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8. 新规范明确了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场所,包括单台容量在40MVo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oA及以上的电厂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Vo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站油浸电力变压器;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
19. 新规范明确了餐馆或食堂的防火要求,包括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20. 新规范明确了撤销第9章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相关内容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21. 新规范明确了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包括沿两侧的商铺外每隔50m应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
22. 新规范明确了设了喷淋系统,防火分区面积可以扩大。
23. 新规范明确了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当布置在其他楼层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24. 新规范明确了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5. 新规范明确了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的规定,包括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6. 新规范明确了避难层(间)应保证这些场所是安全的,因此应有灭火设施的设置,其中包括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
27. 新规范明确了《喷规》与《喷施规》的三同步措施,包括这两本规范同步修订、同步审查、同步报批,以解决这两本规范在正式合并前的个别条文不相一致的问题。
28. 新规范反映了"以喷淋系统为主"和"与发达国家接轨"的理念,通过消防规范的每一次修订,扩大喷淋的设置部位和提高设置标准。
29. 新规范附带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和规范目录,包括强制性条文、废止的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