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居住证可以在宁波入户吗

凭居住证可以在宁波入户吗

单凭居住证是不可以落户宁波市的,公民还需要满足当地其他的条件才可以申请落户到当地。
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宁波市当地居住证积分落户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并在证件有效期内的暂住人口,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1.持证及工作年限: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居住条件:在本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或投亲靠友,或有用人单位统一租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赁房;
3.年龄身体:身体健康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信用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本市投资或经商者依法纳税。

(二)积分申办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的暂住人口,按照综合素质和实际贡献情况建立积分评估制度,总积分为200分(审核部门及评价标准见附件)。本市暂住人口累计积分不低于90分的可委托用人单位申请积分落户。每年以暂住人口总数(前一年12月份暂住人口总数)的4万比1作为落户指标,落户人数超过落户指标数,则以暂住人口累计积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受理落户。
1.职业资格指标:在本市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以上的;
2.担任职务指标:在现用人单位担任班组长以上职务的; 3.荣誉称号指标:取得本市级以上优秀党员、劳动模范、首席工人、优秀暂住人口、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
4.素质提升指标:取得高中以上学历的;
5.技术创新指标:在本市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科技进步奖,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研发、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
6.社会保险指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7.社会服务指标:在本市注册成为志愿者并被评为星级志愿者或参加义务献血的;
8.企业认可指标:在现用人单位被评定为年度优秀或企业认定的实际贡献情况。

(三)配偶子女随迁
符合条件落户的暂住人口办理迁户时,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配偶随迁按本市现行政策办理。

办理落户所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符合积分基本条件和申办条件规定的暂住人口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学历证明和《暂住人口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和居住证明;
(三)依法纳税证明,身体健康证明,现居住地、输出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统一租住房集体合同和个人承担合同、公共租赁房租赁合同、亲属房屋所有权证;
(五)积分项目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http://www.cixi.gov.cn/art/2014/2/19/art_52783_1066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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