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补办离婚证,但户口簿原件在老家,用复印件可以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的,离婚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原件才能办理。
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户藉证明和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补办离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受理审查: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
  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离婚证;
  4、发证: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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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09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9-09
应该可以,为什么要离婚呀,两个人走在一起不容易
第3个回答  2016-09-09
好像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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