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直辖市会被撤销吗?

如题所述

不会,官方没有关于撤销重庆直辖市的任何消息。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重庆直辖市管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

重庆直辖市设立后,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其管辖的行政区域的建置和划分作相应的调整。


扩展资料

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原因:

有利于充分发挥重庆市作为特大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带动川东地区以至西南地区和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庆市与西南各省和长江上游地区有着密切的联系。以重庆市为中心,川、黔、滇三省部分地、市参加的重庆经济协作区多年来的工作,促进了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商品流通。设立重庆直辖市,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它的区位优势、“龙头”作用、“窗口”作用和辐射作用。

有利于加快四川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四川省由于所辖人口过多和行政区域过大,给行政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设立重庆直辖市,有利于四川省集中精力抓好其他地区,特别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

有利于三峡工程的建设和库区移民的统一规划、安排、管理。现在的重庆市和万县市、涪陵市的移民任务,占三峡库区的2/3以上。设立重庆直辖市,将移民工作统一管起来,有利于国家对三峡库区开发性移民政策的落实、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管理,有利于把移民工作做得更好,促进三峡工程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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