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以疫情为由间接辞退员工该怎样维权?

如题所述

以疫情为由辞退员工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在发生《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才可以无责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例如,在疫情期间,被隔离的人员偷偷的逃跑,或者职工拒绝防疫隔离,一旦构成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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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6
用人单位以疫情为由,坚决的辞退了员工。员工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该公司的不法行为,并且借助嗯媒体的力量将这件事情曝光出去,让更多的人看到该公司和该老板的作为值不值得在社会上做推广。用人单位可以以疫情为由辞退你,但是要支付你一些用赖以生存的生活保障补助。
第2个回答  2020-06-25
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用人单位与你签订了劳务合同(受法律保护),在没有任何其他理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雇员工,如果辞退要支付生意人赔偿金。如果员工不想离开,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部门去申诉,说明具体情况,他们会给予相应的答复。
如果有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务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只能作为临时聘用人员,只要结清辞退前的工资,是可以以疫情的理由辞退员工。如果临时工作时间较久感觉委曲,可以走法律程序维权,但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发放工资记录(单位财务或是相应的银行去采集),还有相关人证明等。可以到当地的司法部门要求法律援助(免费律师咨询)后再作决定。
祝好!
第3个回答  2020-06-25
参考劳动合同法,如果在合同期内无故辞退员工,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第4个回答  2020-06-2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求助当地总工会的职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