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0-03
可以。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9-10-02
你要获赔偿,首先十月八日不要办离职手续,他会有套路要你签名,结果强行辞退变为你自愿离职,结果你一点补偿都拿不到,去劳动仲裁也没用。眼前要做的事,就是你要有劳动合同,要有辞退你的证据,接着就找律师去劳动仲裁,赔钱给你是肯定的,至于多少律师会给你算,有标准的。如你操作得不好,中了厂家的套,你就没有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0-03
除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六种情况,用人单位以任何理由或藉口开除都是要赔钱的。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47+87条赔偿,你工作时间一年三个月,一共赔偿你三个月工资;
2竞业限制协议因为没有看到协议内容无法计算赔偿金数额。通常情况下,竞业限制协议都形同虚设。他把你开除了你总要吃饭吧,脱密期间支付你补偿金了吗!
第4个回答 2019-10-03
你给公司谈判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