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因此,村民委员不发工资,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可经村民会议决定给予适当补贴。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