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警察出示警官证后, 是有权利查看公民身份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作严重风险社会治安突发事务时,需求查明现场有关职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远程汽车站、口岸、码头、机场或在严重年夜勾事前期设区的市级人夷易近政府规则的场所,需求查明有关职员身份的;
(五)纪律规则需求查明身份的其他现象。
有前款所列现象之一,拒绝人夷易近差人磨练居夷易近身份证的,遵照有关纪律规则,区分不合现象,接纳要领予以措置。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51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