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档案应该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按照规定,传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第(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第(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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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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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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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5-09

解决辞职后档案寄存问题

档案服务:

1:补办全国高中,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后学籍材料

2:外地档案死档激活:需新建身份,转递手续缺失补办

3:激活档案后,档案调回原籍,开具调档函

4:档案需走机要通道调出调入

5:河北天津档案补工龄

6:北京律师有问题档案进京

7:非统招律师档案新建

8:超龄律师进京存档

9:解决随军,随调,随迁,两地分居档案有问题和无问题进京存档,人才接收开具同意接收函

10:北京积分落户档案进京存档

11:外地户籍档案无问题存北京

12:录干手续补办

13:北京户籍(小学新建档案,初中,高中,中专技校新建档案)

14:留学生无身份建档(干部身份确认)全国接档案

15:全国疑难档案问题均可咨询


外地入京、死档激活、档案材料补缺、遗失档案、补办等咨询与代办。

办理人事档案的调转手续;办理工龄认定手续、疑难档案、档案缺少材料、提前退休、档案丢失、外地入京等。

     1.档案的商调函;

     2.人事档案的调转手续;

3.开取部门所需的档案介绍信;

     4.解决疑难档案:新建档案、档案激活、接转

档案、档案进京、档案补材料等;

     5.接收零星材料归档;

第3个回答  2019-07-04
离职后,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通常如下,具体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应该以当地为准,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而员工个人档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在十五天内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而如果当事人一时没有新单位,可以暂时挂靠原单位。
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7

个人档案分为人事档案和企业自建员工档案。

一、人事档案

比如大学毕业生的档案属于国家人才档案,是国家人事机关及其下属授权人才中心专管的,以报到证为凭。

1、 离职后,由公司出具解聘证明,新单位是国有属性的即可开具调挡函接收你的档案。

2、民营单位工作的, 私企一般不具备档案接管资格,人事档案需要托管在当地人才市场的。持原单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开调转函去原工作地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档案转移;再持新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到新就业地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托管。

3、如果是国企到私企,或者私企到国企,则是第三方(社保局、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和有资格的企业之间的转接,参照第2条办理。

4、暂时未能就业,或自己创业的,建议如下操作:

(1)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失业,领取失业金,或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职业介绍中心自己交保险,交够年限,也可以领取养老保险。

(3)按规定,档案可以在原单位保存两年,因此可以暂缓调档。

二、企业自建档案

企业自己创建的员工档案,企业人事部门应保留两年备查,里面所有涉及证件原件的部分企业无权扣留,员工本人可以拿走(复印件未作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PS:第三方保管,比如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公司、职业介绍中心等,一般会有一定托管费;而社保所养老中心,一般是不收费的,如果提供其他服务,产生费用也会很低。

人事局也可接收人事档案,但作为机关单位只接收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全市科级干部的档案。高校毕业生,申请回生源地,那开出的报到证上报道地址可能会是人事局,那只是个统一的称呼,但档案实际上可能是到当地人事局下属单位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属一个科室高校就业指导办公室或者是某个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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