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我哥哥为偿还对他人的欠款,跟我借了10万元(由我的银行卡转帐给我哥哥所欠款的人),这前我曾借2万元给我哥哥。这样共是12万元。2007年12月底由我哥哥打借条给我,上面有我哥哥的签名和我妈妈的签名还有我嫂子的签名(但事后我得知我嫂子的签名是由我哥哥伪签的)。现在我哥哥同嫂子正在协商离婚,我提出要我嫂子补签这个借条,但嫂子不同意,表示不知道这个借款(其实当时她是知道的,但不同意签字)。现在我该怎么办呢?哥嫂是2004年12月登记结婚的,2004年4月由我哥哥贷款10万元买的这处房产。后因我哥哥经营不善在外面借了很多钱,在2008年4月通过隐瞒他们之间夫妻关系的办法将房产过户到我了嫂子名下,又办了贷款,这样总共贷款29万。哥哥跟嫂子虽然领了结婚证但一直未在一起居住。现在除我哥哥除了欠我的钱外,还欠嫂子娘家的钱(这个有欠条),还欠外面人的钱。现在房子市值也就40万
我想知道:第一,我如何能要回钱,还有如果申请财产保护的话,费用跟程序是什么? 第二:嫂子提出虽然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所以离婚时不承担债务。这样合法吗? 第三:我哥哥所欠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第四:如果女方已经提出离婚诉讼,我还能申请财产保全吗?在未申请财产保全情况下,我还能要回钱吗? 第五:我在天津南开区有没有知道价钱合理,敬业的好律师介绍给我的。 谢谢啦 很着急呀
关于我哥哥的债务问题补充:我哥哥是2004年12月登记结婚的,当时他已经在我嫂子工作的公司承包了食堂。管理很混乱,没有帐目明细,一直亏损。期间不停的向私人借钱,借钱还不上再借钱还利息等,其中包括向我借的钱就是用来还帐的。这样一直到2007年,公司不再给他承包食堂了。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共同的家庭生活,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遵循共签共担的原则,否则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举证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使用。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