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农村户口,现在是城市户口对自己原有的宅基地可以建房吗?

而且是七四年走的,己经没有任何附属物只有原来宅基地,其它任何无有。

户口已转走的,不能在原宅基地上建房。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是由村集体按“一户一基”的规定,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户建房的。如户主去世,户口本上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由集体收回宅基地,或宅基地上的房产灭失后再收回。你的或你的家人户口已迁走,就不是该村村民,集体应该收回你的宅基地,但宅基地上的房产是私有的,就不好收回。你可以继续使用该房产,直至其灭失。你在宅基地上拆旧盖新,村集体不会许可。

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八条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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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31
一、转为城镇户口时,如果原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以依法确定使用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地,如果还有家庭成员保留农村户口的话,在承包期内依法不会收回。《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2个回答  2018-10-31
不能。原来宅基地上没房屋了的话,宅基地由集体收回。追问

当时在没有建筑时,九七年还上交过宅基税,这样的情况如何对待,

第3个回答  2020-12-17

农村没有宅基地,可以在自家耕地上建房了,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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