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受伤入院后致残可以评残吗

我是一名三期 2017年5月因训练患滑膜炎积液入院 住院期间因滑膜炎腿不受力从楼梯跌落 导致脚踝距骨粉碎性骨折转入北京陆军总医院进行手术 2017年6月15日手术后出院 后治疗终结 向单位申请评残 单位说我不符合评残标准 不予评残 向单位领导多次回报没给出任何答复一问三不知 什么政策规定一律不知 一拖再拖

地方民政局这样是符合程序的,你属于是“新评残”一类,而且已经在退役前申报了评残,可能已经评了残疾等级,如果没有意外的一般就是一个月的事情怎么也下来了,另外据我自己评残以后出院归队,直到评残结果才退役的。
有一种可能就是你的残疾等级还达不到残疾军人的等级;那就无奈了;另一种可能你还是到老部队(让自己的最好的战友打听)听取信息,不行就跑一次老部队。
如果你手头有受伤经过的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的证明、住在部队医院的治疗病历和出院小结的(没有这两个时不能构成评残条件的),而且你自己对照2012年《军人残疾评定标准》条款一定没有问题的,那就可以向民政局申请补评残申请,也应该会得到批准,但是到地方指定的医院(一般就是荣军医院)评残的要比部队难上难,等级也会低于部队评定的。
祝你心想事成!追问

我2018年底刚刚转业还没有离开部队 部队说我不符合标准 被上级机关否了 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我想知道我复合评残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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