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等广告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啦?

如题所述

财政部今天(6月1日)下发《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通知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通知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通知规定,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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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9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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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6-01
所得税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但是税法制定出来后,会打很多补丁的,你别急,有没有看到其中“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说不定经过利益集团的游说,什么时候某些行业又可以特殊了。
第3个回答  2021-04-09

化妆品制造企业广告费如何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