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11-15
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是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就不可能发生股权转让的后果,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就不可能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与工商变更登记,都是对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变更的公示。当事人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并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我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上述规定将公司变更登记作为股权转让的对抗条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所以你有权利起诉,维护自身利益
第2个回答 2014-10-27
非常难。
没有追回投资款的说法,你现在是持有这个公司的股权。
因为你是股权投资,收益共享但也共担风险。除非你能证明公司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否则你的股权价值很难实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7-18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相关权益,企业在上新三板融资过程中,都是经过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审计所及该企业的主办券商进行缩水式评估的,比如说一套房子100万,到银行肯定不会直接贷100万,经过专业评估师值80,只能贷50万,银行首先要保证在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自身收益不会受损。而新三板其融资原理也是如此,也就是说就算企业倒闭,把企业的资产卖了也还得起企业融资的金额。这是新三板对于投资者的一大保障。
第4个回答 2017-07-17
可以尝试,但是股权投资风险大就大在,企业亏损了,投资者的本金是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