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查封状态下民法典居住权规定的解读房子查封状态下能否办理居住权?

如题所述

房子查封状态下不能办理居住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居住权在人民法院执行前设立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后,不会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如果是在查封后,那么无法进行办理居住权。
法律分析
居住权指的是当事人通过签订居住权协议,办理居住权登记之后,对不动产所享有的用益物权。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只享有占有及使用的权能,对房屋的使用只能限于为居住的目的,而不能挪作他用,如出租,商用等,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是无偿设立的。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这也是由居住权的性质、本质而决定了其应当是一种无须支付对价的无偿行为,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具有专属性,不可转让性。房子被查封,表明法院已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为了维护执行人合法权益,法院会冻结房屋的所有变更和居住手续。因此,房子查封状态下是无法办理居住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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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0
不可以办理居住权,因为房子在查封状态下是不允许任何人住进去的,这是违法的,只有在撤封的情况下才能去住人,才能办理居住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