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婴幼儿用品;
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附录B给出了3类产品的典型实例。
4.2 需用户再加工后方可使用的产品(例如:面料、绒线)根据最终用途归类。
扩展资料: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3.1 纺织产品 textile products
以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纺、织、染等加工工艺或再经缝制、复合等工艺而制成的产品,如纱线、织物及其制成品。
3.2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general safety specification
为保证纺织产品对人体健康无害而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
3.3 婴幼儿用品 products for babies
年龄在36个月以内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3.4 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products with direct contact to skin
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
3.5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products without direct contact to skin
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
是纺织产品的安全级别。
根据《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010》5.1中
产品分类要求:
A类:婴幼儿纺织产品,即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如尿布、高档内衣、睡衣、床上用品等;甲醛含量必须低于20毫克/千克,pH值允许在4.0~7.5的偏酸性范围。
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即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如衬衣、T恤衫、裙子、裤子等;甲醛含量低于75毫克/千克,pH值与A类产品一样。
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即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如外套、窗帘、桌布等。C类产品甲醛含量要求低于300毫克/千克,pH值允许在4.0~9.0范围。
扩展资料:
中国标准纺织代号:
中国国家标准用统一的代号“GB”,即国标二字的汉语拼音略语,其中内部标准代号为“GBn”。纺织工业部标准的代号为“FJ”,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代号为“FJ/Z”,参考性技术文件的代号为“FJ/C”。编号是采用顺序号加年代号,使用阿拉伯数字,中间加一横线分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衣服标签上的这些“密码”,你都看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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