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婚老公把房产过户他儿子名下我怎么做才有终身居住权吗?

如题所述

二婚老公把房产过户他儿子名下,想要主张房屋的居住权,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关合同经双方同意后,居住权方能设立。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居住权的设立目的是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因此无论是权利主体、权利客体还是权利内容,都紧密围绕着居住属性展开。居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有生活居住需求的自然人,权利客体只能是用于生活居住用途的房屋,权利内容中的占有、使用该房屋也只能是为了满足居住需要,不可用作其他用途。
设定居住权的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特别是居住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约定清楚设定居住权的住宅地址、门牌号码、面积等事项,是居住权的标的能都确定;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明确约定取得居住权的条件、行使居住权的要求是什么;
4、居住权期限,即从何时起至何时止;
5、解决争议的方法,即发生争议后,通过何种程序解决纠纷。
居住权是权利人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而占有、使用相应住宅的权利,因此,占有、使用住宅的权利是居住权的基本权利内容。居住权人对其权利范围内的住宅部分,其占有、使用具有排他性,不受所有权人和第三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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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03
如果该套房屋系您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则其有权自行处分该套房产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在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所作出的民事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赠与系赠与人将其个人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是无法撤销赠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产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变更应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后发生效力,目前房屋已变更至您丈夫儿子的名下,则依据我国物权公示公信原则,该套房屋的权利人为您丈夫的儿子。
关于居住权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如果您想要主张房屋的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关合同,经双方同意后,居住权方能设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9-29
没有,如果你老公走了以后,这个房子不是遗产,因为在他生前就将这个房子赠与给了孩子,那么这个房子从过户之后,他儿子就是房子的所有权人,他才拥有的是所有权,你的居住权时间不确定~
这个事情如果你一定要做,可以找个律师写个协议,看他儿子愿不愿意签字,我估计够呛
第3个回答  2020-09-28
你老公以把房产过户到他儿子名下了,你没有终身居住权,只有你老公和儿子给你签份协议,同意你能一直居下去的合约,。不过这是不可能的。
第4个回答  2020-09-28
只能你老公和你还有他儿子一起公证一下,不然房子已经过户给你老公儿子,他有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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