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婚证,财产归女方,还继续生活在一起,财产怎么算?

如题所述

您好,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明确归女方的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后还居住在一起,一般属于同居关系。在双方没有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一般如下:
第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一般不可以进行分割。
第二,共同购置的财产一般可以分割,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关系,则按照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关系,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有协议的按照协议,没协议的一般等分,但是会考虑双方对共同共有物的贡献大小以及实际情况。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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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27
您好,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的收入和开支等流水较为清晰的话则同居期间内财产仍成立个人财产;如果财产发生混同情况的话,按共同共有处理,能证明比例则按比例共有,如果无法证明比例的话视为按份共有。

相关法条: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2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民法典》第308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