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7-27
您好,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的收入和开支等流水较为清晰的话则同居期间内财产仍成立个人财产;如果财产发生混同情况的话,按共同共有处理,能证明比例则按比例共有,如果无法证明比例的话视为按份共有。
相关法条: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2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民法典》第308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