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银行贷款由男方承担,他不还怎么,现在银行打电话给我说,当时共同签了字,在不还款,就要起诉?

如题所述

你们两个人协议由男方偿还,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银行是不承认这一点,因为你们的贷款是在你们两个人的共同债务,是协议两个人共同偿还的。如果男方不偿还,银行肯定会起诉你们两个人,如果男方没有钱,你需要先偿还银行的贷款,然后再起诉你的前夫偿还你的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11-01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离婚协议约定由男方承担,但该约定属于您二人之间的约定,对银行没有约束力。即使您二人离婚且对贷款承担有约定,银行依然有权要求您偿还,但您在偿还后,可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向男方追偿,避免因此被银行起诉而被冻结名下财产或列入失信和限高。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