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上海海关缉私局于2007年10月给我做了取保候审,并收取押金三万元.现此案在2008年10月29日已经判决,我是缓刑没有处个人罚金,11月我到缉私局要还押金被告知卷宗在法院还没有回还给他们所以不能办理退押金的事宜,让我等卷宗回还给他们会通知我,这一等就是半个多月.我是外地的,来一次上海交通吃住要花几千元,所以不想回去等通知再来.现在坚持留在上海,可费用太大,衣服也只带了随身穿的,都馊了.我想问一下各位兄弟姐妹他们给我的解释是不是站的住脚的?还要等到什么时候?这些人的办事效率怎么这么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