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需要的条件:综合成绩优秀、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学科特长突出、思想品德优秀、外语优秀。
1.综合成绩优秀。
高中成绩名列前茅的考生在招生中占有绝对优势,一些高校也在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对考生的综合成绩做出明确要求。
2.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
除了综合成绩要求以外,高校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也有一定要求,通常情况下,要求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全部合格且综合素质评价获得A、B等级。
3.学科特长突出。
尽管综合评价招生院校一般对考生竞赛奖项没有特殊要求,但如果考生有相关奖项(如五大学科竞赛、科创类竞赛、文科竞赛奖项等),则可以作为考生学科特长的证明,一般更容易受到高校的青睐。
4.思想品德优秀。
如获得省三好、省优秀、省优干等荣誉。一般普遍存在于江苏和浙江的省属院校中。
5.外语优秀。
许多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对考生的“优秀的英语语言综合应用能力”比较看重,在考生综合成绩优秀的基础上,英语成绩突出更具竞争优势。
高考综合评价招生: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主要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管理、命题、考试、阅卷和统分。招生院校的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高校综合评价招生采用全省统一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限报1所招生院校。
综合评价招生属于国家统招计划,除了招生方式和考试内容上与全国统一高考有所不同以外,入学后在学制、学费、奖勤助贷、日常管理、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及就业政策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相同。
凡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军人和运动专长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然可继续参加全国统考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