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了你名字,房子就归你了吗?

如题所述

结婚前

房产证加了你名字

房子就归你了吗?

首先需要分两种情况:

1、男方全款买的房,他加上了你的名字,那就是对你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男方贷款买的房,你们婚后一起还贷,加了名字那就是共同财产,如果不加名字,离婚时你只能分到交的贷款,房子以及这些年的增值都与你无关。

所以,在房子上加名一定是对你有利的,毕竟有太多女人为家庭为老公孩子付出大半生,但是离婚却什么也都得不到,而要求房子加名无非是为了有一份安全感。

但是如果对方死活不同意,还有其他办法吗?

其实可以在房子上设置居住权。简单说,对方可以给你在房子上设置一个居住的权利,居住的时间长短双方协议,比如约定几十年的居住权或者女方死亡后居住权失效。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权利,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家庭中的弱势群体,让他们有住的地方。居住权生效后很难被撤销,除非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同意或者死亡。所以即使离婚,房子不算你们的共同财产,但也不用担心没有地方住。

居住权有效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必须以书面形式设立居住权,否则男方有可能撤销;

2、设立居住权要去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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