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及医疗报销问题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导致产生医药费,签订有派遣合同,公司回复说只有交通事故并有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算工伤,以及突发疾病才能走医疗报销,请问专业人士公司做法合理吗?此事是否能认定为工伤,能否报医疗?

1.很遗憾,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无法认定为工伤。
2.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该职工的受伤为因工受伤!
3.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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