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为阿姆斯特朗的辩护案例使用的辩论的技巧法是什么法

如题所述

为阿姆斯特朗的辩护案例使用的辩论技巧是断后聚歼法,及利用矛盾法,在论辩中有时已经洞察对手的诺言和破绽,但辩者不当即戳穿,而是故意使对方重申肯定谎言,以绝其退路,不致改口逃脱,待其退路已绝,再去戳穿诺言,一鼓聚歼,这样就从根源上粉碎了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定罪证据,没有证据当然就无法定罪入刑,自然是无罪释放。

扩展资料:

林肯为阿姆斯特朗辩护案:

林肯是美国历史上颇有作为的一位总统。他在担任总统之前,曾经当过一段时间的律师。一次,林肯得知他青年时代的好友、已经去世的老阿姆斯特朗的儿子小阿姆斯特朗被人诬告图财害命,并且已被法庭判定有罪。

出于对老阿姆斯特朗的友情,林肯决定以小阿姆斯特朗律师的身份提请复审。林肯首先查阅了法院的全部卷宗,然后又到案发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林肯发现法庭据以定罪的主要证据是虚假的。

本案的关键证人名叫福尔逊,他在陪审团面前发誓说: 1857年10月18日夜11时,他曾亲眼看见小阿姆斯特朗和一个名叫梅茨克的人殴斗,当时皓月当空,月光下他看见威廉用枪击毙了梅茨克。按照美国法庭的惯例,林肯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与原告的证人艾伦进行了对质: 

林肯:你发誓你看见的是被告?

福尔逊:是的。 

林肯:你在草堆后面,被告在大树下,相距二、三十米,能看清吗?

福尔逊:看得很清楚。因为月光很亮。 

林肯:你肯定不是从衣着等方面辨认的?

福尔逊:我肯定看清了他的脸,当时月光正照在他脸上。 

林肯:你能肯定是晚上11点吗?

福尔逊:完全可以肯定。因为我回屋看了时钟,那时是11点15分。 

林肯:你担保你说的完全是事实吗?

福尔逊:我可以发誓,我说的完全是事实。 

林肯(对众人):我不能不告诉大家,这个证人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接着林肯出示了美国的历书,证明:10月18日午夜前3分钟,即当晚10点57分,月亮已经落下看不见了。

这个铁的事实已明白无疑地说明福尔逊是在说谎。

林肯依此做了激动人心的辩护:“证人发誓说他于10月18日晚11点钟在月光下看清了被告阿姆斯特朗的脸,但历书已证明那天晚上是上弦月,11点钟月亮已经下山了,哪来的月光?退一步说,就算证人记不清时间,假定稍有提前,月亮还在西边,而草堆在东,大树在西,月光从西边照过来,被告脸向西,证人根本看不到被告的脸;如果被告脸朝草堆,即向东,那么即使有月光,也只能照着他的后脑勺,证人怎么能看到月光照在被告脸上,而且能从二三十米的草堆处看清被告的脸呢?” 

福尔逊在这无懈可击的辩驳面前,灰溜溜地败下阵来,在众人咒骂声中,承认是被人收买来陷害被告的,小阿姆斯特朗被当庭释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辩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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