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民工务工导致伤残怎样赔偿啊?有些什么赔偿项目?

1、年龄:47岁,男,儿女均已成年。有一年迈父亲。
2、工作地点:新疆采矿工地。
3、伤残情况:在采矿过程中造成其左手肘关节以下骨折。经医院诊治后,在肘关节以下1/3处进行了截肢。
4、工作情况:上班第二天中午就出事了,未签定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出事后由几名工友和老板送到山下医院医治。
5、其他:现医疗费用由矿上老板垫付,刚到医院就诊时由老板签字,几日后截肢意见书由老板和家属共同签字。

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如果是工伤,怎样申请鉴定?怎样理赔?安装假肢的费用可以赔付吗?还有些其他的什么费用可以要求赔付?如果协商解决需要大概应该赔付多少?如果协商不成而起诉,家属需要提供些什么证明材料?

帮帮农民兄弟吧,我也只有这么多分了,全给了,谢谢。
请问可以理赔的具体项目有哪些?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zhg930你好!看到你上面所述情况,心情十分沉重!你所说的情况既可算工伤也可按人身损害赔偿,关键是看自己责任有多少,如果自己责任较重,建议走工伤比较好,如果自己没什么责任那可以走人身损害赔得更多一些。虽然没签合同,但事实存在,你可以看看有没有办法找到《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要求的条件,就可以认定劳动关系,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九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本身没有注册的可以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赔偿。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赔偿,如果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请审理。假肢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由单位支付。因此,你只要能按依据提供工伤认定的材料,然后再劳动能力鉴定就可以要求仲裁了。按我的经验,通常能协商的情况不多,不如早做法律准备。
  还可参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
  另外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安全生产法》如果责任不大,赔偿额会更高些。
  赔偿内容牵涉太多,一时无法说完,请自己去看以上的法律会更放心些!
  祝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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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14
首先,到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2个回答  2008-11-14
如果他老板在工商局有登记注册,那么属于工伤。找两名工友出证明,然后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属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等级,之后可按工伤待遇要求他老板支付相应等级的工伤保险费用。安装假肢的费用也可以要求赔付。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及新疆当地的实施细则索赔。
如果老板是个体,则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到法院起诉。索赔费用需参照新疆当地的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计算。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