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疗保险什么时候截止缴费

如题所述

日24:00(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为税务、医保年末结算时间)。

  集中筹资期外参保缴费的,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成办函〔2019〕79号)规定执行。

  缴费渠道

  (一)线上缴费

  点击即可查看详细的缴费步骤:

  微信缴费步骤|支付宝缴费步骤

缴费渠道汇总:

  1.关注“成都医保”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按钮,进入“集约平台”模块,点击“养老医保缴费”,选择任一银行线上缴费渠道在线缴费即可。

  2.关注“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我要办事”—“社保缴费”模块,选择任一银行线上缴费渠道在线缴费。

  3.关注“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在“我要办事”—“社保缴费”模块,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社保缴费页面,点击“缴费”,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4.天府市民云“民生保障—社保缴费”。

  5.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

  6.微信“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

  7.社保费代收银行提供的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具体缴费方式以银行提供为准)。

  (二)线下缴费

  1.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缴费服务网点。

  2.学校、幼儿园代收。

  3.社保费代收银行网点(缴费网点以银行提供为准)。

  注意事项

  1.缴费时如查询无参保登记信息,请先按照第四部分参保登记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上述渠道办理缴费。

  2.疫情防控期间,请尽量选择各类线上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参保登记渠道

  (一)线上登记

  成年居民和18岁以下散居儿童(含新生婴儿),可注册登录“四川省/成都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办理登记(该平台可通过PC端或微信小程序两种方式登记)。

  (二)线下登记

  1.在册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在学校或幼儿园登记。

  2.成年居民和18岁以下散居儿童(含新生婴儿)。在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医保服务点登记。

  3.政府资助参保对象。由相应资助部门进行参保登记。

  (三)参保流程

  1、具有有效参保登记信息

  具有有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的,可直接在税务部门线上或线下渠道缴费。

  2、不具有有效参保登记信息

  不具有有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的,需先办理参保登记后,再在税务部门线上或线下渠道缴费。

  线上缴费入口:点击进入

  参保入口:点击进入

  其他

  (一)政府资助对象筹资有关问题,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退役军人局以及市残联等部门,根据国家和四川省要求另行通知。

  (二)相关资助部门应在集中筹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资助对象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在集中筹资时间外申报缴费的,资助对象的医疗待遇从参保登记之日起开始享受。

  (三)政府资助对象在医疗保险待遇开始享受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资助部门按原渠道和相应政策予以保障。

  医疗待遇有效期

  1、集中筹资期内参保

  待遇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大一新生的医疗待遇有效期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集中筹资期外参保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在集中筹资期外参保,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费。集中筹资期外参保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缴费时间以税务系统记录的缴费时间为准。

  新生婴儿在出生之日起180天内参加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待遇从出生之日享受到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婴儿在出生当年9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参加出生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待遇从出生次年1月1日享受到出生次年12月31日;新生婴儿在出生之日起180天后参加当前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点击查看:2023成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热点问答汇总(持续更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