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一家公司干了两年了 但是后期才投的保险 只投了半年 工资拖欠3个月的 也没有签劳

您好 我在一家公司干了两年了 但是后期才投的保险 只投了半年 工资拖欠3个月的 也没有签劳动合同 此外我还去培训过 之前和公司签的合同 我要赔一些培训费 可是我那是被逼的才去培训的 他们说我3个月的工资还不够还培训费的所以就不给了 我想问问我能得到哪些赔偿 应该怎么办?

你可以以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邮寄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送达厂里就走人,保留好快递复联底单等。然后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你赔偿培训费,反而向公司索取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还有拖欠的工资和25%的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追问

那请问我没签合同的赔偿金怎么计算 还有我的保险如果补交还需要我个人承担吗?谢谢

我看网上写的是没签合同给双倍的工资是吗? 谢谢

追答

可以到社保局投诉补交,员工个人也要承担自己缴纳的部分。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已过时效,法律难以支持。
你也可以仲裁要求啊。祝你好运!

追问

超过时效只能自己认倒霉吗? 就没有别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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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4
建议与公司协商解决,而且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月份的双倍工资,不然,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