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包装厂里上班,因为机器坏了两天昨天要赶货管我的人叫我加班加晚点,我没加,我到点直接回家啦,他打电话我没接,他给我发短信说 你今天不加班就扣你100块,请问这算合法还是违法?
那扣的钱能还回来么
1,公司加班属于个人自愿,不存在强制加班的道理。但是,如果一来公司就有签订一些特别职位,规定周六上班则不在此列。显然你不属于后者。
2,新的劳动合同法有固定,公司必须跟员工签订合同,并缴纳各种保险,违者视为签订无定期合同。以后无任何重大违纪外公司无法解雇你。
3,签订的合同即使没有在劳动局鉴定只要双方都有签字则视为有效合同
4,如去劳动部门举报,你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据,他们公司属于举证方,就是说他要自己给自己举证你不是他们公司的。前提是你要有他们公司的工资条或者厂服或者是现任厂员工证明均可。其他的就让公司自己举证。
5,合同一式两份。
6,加班必须付给加班费。分别是1.5倍,2倍,3倍
7,如果举报成立,会有劳动部门对其要求,补给你两年的保险及加班工资不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