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上班提前一个月辞职同意给走现在又不批怎么办

如题所述

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无需用人单位同意。但需要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

若已经有提交书面辞职通知书且保留相应证据材料,到期了可以直接走人;若还未提交书面辞职通知书,应及时提交。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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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27
应该给你批的,你做到了提前告知的义务,实在不行你可以走劳动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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