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共北平和谈背景
三大战役后,国民党政权在长江以北的力量全线崩溃,渡江作战、解放国民党首都南京指日可待,全国处于革命胜利的前夜。
为挽回败局,依托长江以南半壁江山,重整军力,伺机反扑,
蒋介石决定再打“和平谈判”牌。1949年元旦,他发表了“求和”文告,提出要以保留国民政府现行宪法、法统及国军等五项内容作为和谈条件。
对于蒋介石的伎俩,
毛泽东、周恩来看得很清楚。1月5日,毛泽东为
新华社写了《评战犯求和》的评论,揭露蒋介石的所谓“求和”阴谋。14日又发表了《关于时局的声明》,指出蒋介石提出的条件“是继续战争的条件,不是和平的条件”。“但是,为迅速结束战争,实现真正的和平,减少人民的痛苦,中国共产党愿意和南京国民党政府及其他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以及军事集团进行和平谈判。”并提出了惩办战争罪犯等八项条件作为基础;①得到了全国人民的热烈拥护。
此时,
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很快。1月10日,
淮海战役结束。15日,天津解放。与此同时,蒋介石同桂系之间的矛盾也急速升温,在这种内外交困的形势下,蒋介石不得不于21日宣布“下野”,退居幕后,由
李宗仁代理总统,出面同中国共产党“和谈”,但南京政府的一切实权仍牢牢地掌握在他手中。
李宗仁上台后,一方面表示“政府工作目标在集中于争取和平之实现”,“中共方面所提八项条件,政府愿即开始商谈。”②另一方面企图通过谈判达到“划江而治”、建立“南北朝”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