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设施损坏,应该动用维修基金么

如题所述

一、房屋维修基金是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使用的一种专项资金。现申请动用维修基金一般用于大型的、所需资金多的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和更换。如:更换电梯、维修(更换)主要的消防设备设施等等。但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递交相关资料,待审批完毕后方可使用。
二、如果小区公共收益充足(如:广告收入、停车位收入等等),足以支付修复费用的,可根据小区既定的管理规约进行使用,不必要动用维修基金。如动用维修基金后,所剩余额低于当时缴交金额的30%,还需要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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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0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现予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所以,是可以启用大修基金的,但是每个省对于启用的程序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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