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宇宙的关系是什么

关于初二《敬畏自然》中,人与自然和宇宙的关系是什么的拓展,急用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 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作为生物进化的最高阶段,是自然演化的产物,人的生命活动归根结底是由自然条件决定的。人一度敬畏自然,神化自然,崇拜自然,以一种仰天、颂天的观念来看待自然,人类屈从于自然,其生活为强有力的和不妥协的自然所支配。随着人类智慧的增进,对自然了解的加深,再也不愿受自然的支配,人类凌驾于自然之上,支配、利用和控制自然。由于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人类活动必然引起环境的变化,对环境的破坏则不是不可以避免的。
自然界的价值是自然的性质,它是由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物质的性质与结构所决定的。我们认为自然界具有价值,并且自然界的价值是多样的。在生物学层面上,自然具有“内在价值”,它的这种内在价值表现在自然以它自身为尺度,表示生命和自然界的生存:①在人类产生之前,自然界就已经存在了,所以自然事物具有不依赖人类评价和存在的价值。②指人类从自然界的每一种事物本身评价的价值,它并不仅仅从自然事物的用途,功能方面来评价。③生态系统的价值。生态系统整和的效果与生态系统各组成部分相加的效果是不相同的,生态系统整体的性质是不能被它的其他组成部分性质所取代的,比如自然选择的价值,刺激并支持生存的价值等。在文化层面上,它还具有“外在价值”,自然界具有工具价值,自然界的每一种事物都具有他特有的功能,如果失去了这种功能,这种事物就会被取代。而自然界的这种工具价值是以人为尺度的。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是:肯定人是自然界的相对主体,人类的社会经济必须继续向前发展;同时,要清醒认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和自然资源的有限,认识到必须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生产力的发展,努力做到在与自然和谐共处中,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科学证明人类不过是众多生物种类中的一种,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万物的尺度,同时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类的认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况且人类的认识正确与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一点也不能离开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即实践),尤其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更是离不开人与自然的联系。其三,必须全方位的探讨自然的价值。不仅要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从自然中获取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使用价值;同时要善待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要树立大价值观念,即在评价一切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时,不仅要考虑其经济价值,而且要考虑其生态价值;不仅要考虑眼前价值,而且要考虑长远价值;不仅要考虑从自然中所得,还要考虑如何回报自然等等。(合理开拓)
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越来越密切。人与自然之间客观上形成的依存链、关联链和渗透链,必然要求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自觉地接受社会规律的支配,同样要自觉地接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促进自然与社会的稳定和同步进化,推动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对这两种“作用”的关系处理得不好,特别是自然对人的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自发性,这种自发性极易造成人与自然之间失衡。此外,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具有双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如果人类能够正确地认识到自然规律,恰当地把握住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就能不断地取得改造自然的成果,增强人类对自然的适应能力,提高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如果在对自然界更深层次的本质联系尚未认识到,人类与自然一定层次上的某种联系尚未把握住的情况下,改造自然,其结果要么自然内部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类社会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与自然的关系被破坏,因而受自然的报复也就在所难免。恩格斯曾就此告诫过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恩格斯还以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变成沙漠为例论证了自己的观点。反方立足点

到目前为止,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理念上,仍有两种极端的认识。一种是过分抬高人类的地位,认为人类是自然界的绝对主体,应当也可以按照自己的发展要求,更加彻底地改造自然。另一种是过分降低人类的地位,认为人类只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成员,改造自然是干扰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应当尽量使自然环境恢复到人类发展前的原始状态。这两种极端认识在现实生活中都是行不通的。

无论是古今还是中外的哲学理论、法学理论,人与自然的关系,基本有两种观念:一是人类中心论,它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区别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赞美、突出人的智慧、意志、精神、力量、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二是自然主义,它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共性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赞美、突出大自然和非人生命体。一是“极端的人类中心论”,即认为“人是万物之灵”,是自然的中心、主宰、征服者、统治者、法律关系的唯一主体,人对自然有着绝对的自由支配权利,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甚至从某个阶级、阶层的利益出发对待自然,人不可能也不应超越自我,根本否认自然的价值、尊严和自然权利,否认和反对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共处,否定法律应当和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主要是将人类的中心地位和重大作用无限、过分、不当夸大的产物。二是“极端的自然论”,又称自然中心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即认为人与自然没有区别,根本否认人的中心地位、忽视人的利益和创造力,主张以生态为中心、一切顺应自然、自然与人有同样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甚至认为人是“宇宙之癌”,人的存在是一种宇宙病态,人在宇宙中如同癌细胞一样,夺取了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间,破坏了宇宙的和谐,这主要是无限夸大自然与人的共性、过分轻视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产物。但是,人毕竟是不同于一般生物的高级生物,人发展成熟到一定阶段具有超越自我的能力。由人制定的法律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应是人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实用与理性、科学态度与道德理想的结合,同时反映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以及人的利益与其他物种的利益。人应该尊重、保护、合理利用自然,通过法律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力与自然生产力相和谐、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相和谐、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相和谐、“人化自然”与“未人化自然”相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从这个意义上讲应该反对“自然主义”和“极端的人类中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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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08
人类永恒的课题──天人合一、天人互泰
“天人合一”与“天人互泰”仅二字之差,均是自然辩证法的观点。“天人合一”源自古代庄子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代表着古代朴素辩证的自然观。“天人互泰”是现代哲学学者梁缺在《天人互泰》中“天人互泰,方存浩长”的哲学理念,是现代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天人互泰”是在“天人合一”基础上的演进和变奏,是传统哲学思想的一种继承与发展。
“天人互泰”自然观是指天与人、人与自然彼此保持安定太平、和谐美好的常态关系,即天人统一的共同体关系。它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科学的方法,坚持真理,按先后顺序论述了自然史和人类史,将人与自然关系作为研究对象,从分析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出发,描述人与自然关系的图景,考察人类在自然整体中的作用。它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一般规律,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在理论和实践上,讨论天人关系应当达到什么样的理想情形,人类应该怎么样才能与自然保持着合一与互泰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课题。(芝桂)
第2个回答  2012-04-04
关于敬畏自然的作文
宇宙是一个硕大的生命体,世间万物都只是它的载体,只是它机体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就像是一个庞然大物的一颗细胞一样它看这些万物也永远只能像我们人类看一只蚂蚁一般,永远带着那不以为然的蔑视之情。
我们人类也不过如此。
对于宇宙而言,大自然是它的组成部分,而对于大自然而言,我们人类也只不过是它的产物,只是相对于其它结构简单而低等的生物,我们人类有着会思维、理解、想象的大脑,它使我们有了喜怒哀乐,因此我们看起来才会与众不同,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有多么伟大,毕竟我们只是自然智慧的一种表现形态,哪怕在高级也不过尔尔。
如果说自然是一片天空,那么人类就是这天空中游离飘荡的一朵白云;如果说自然是一亩农田,那么人类就是这农田间无声无息的一撮泥土;如果说自然是一座大山,那么人类就是这大山里毫不起眼的一粒沙石……而现在,这粒沙石却宣称要战胜这大山——人类想要征服自然!多么荒谬的想法!于此,我也不得不感到可笑、可悲和些许的可怜——人类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认清自己和大自然的本质区别!我们永远也只是大自然的产物,我们的智慧是大自然赋予的,是大自然智慧的一部分,我们智慧的体现最终也只是大自然炫耀它智慧的资本!
面对这狂妄的人类,大自然一定会窃笑,就像一位慈母对无知、天真的孩子的笑一样。而人类总是一味的沉浸在自己的美妙幻想中,以事在人为、人定胜天来安慰自己,以“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来激励自己。喜欢有了一点成就就沾沾自喜,殊不知这仅仅是人类跨出的一小步而已,对于大自然来讲,一切都是“小儿科”。
诚然,人类现在的科技已经很发达了,与我们的祖先相比,人类的确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如果把我们放到大自然面前:当火山爆发,当地震发生,当龙卷风刮来,当洪水袭来……我们依然会像我们的祖先那样无助,这就足以说明我们依然无以与大自然抗衡,在大自然面前我们依然渺小!
大自然创造了世间万物,我们人类便是其中的一种。 “人贵有自知之明”,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把世间万物看做是我们的同胞兄弟,“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们应该敬畏它们,就像敬畏自然一样,敬畏自然,就是敬畏我们自己。